一名本澳女子供稱在其工作店舖拾獲女事主遺留的電子消費卡,暫時替事主保管但不慎拿錯,將卡放入自己錢包,並在超市使用該卡消費,被控「拾遺不報」。(治安警察局圖片)
一名本地女子以及兩名菲律賓男女,早前分別涉嫌拾獲他人消費卡及澳門通據為己有並使用,三人日前同被治安警拘捕,均被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已一併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早前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女兒遺失一張電子「消費卡」,查詢餘額後發現有人使用了約280澳門元。治安警調查後,鎖定疑犯為一名約50歲本地女子。
本月2日,治安警在涉案女子的工作地點將其拘捕。經查問,有人供稱女事主遺留有關「消費卡」在其工作店舖,暫時替事主保管但不慎拿錯,將卡放入自己錢包,並在超市使用該卡消費。
另一女子早前向治安警報遺稱失「澳門通」,之後發現有人用該卡消費了約150澳門元。治安警調查後,本月2日,在氹仔南京街拘捕一名約30歲菲律賓女外僱,起回贓物。
經查問,有人供稱,該「澳門通」是其同為外僱的菲律賓男友拾獲,並給予其使用。曾乘搭巴士及到超市購物。治安警根據資料,隨後在一住宅單位拘捕涉案約30歲菲律賓男子。 (編輯:賴蘇武)
一名菲律賓女外僱向治安警供稱涉案的「澳門通」為其男友拾獲,並給予其使用,連同其男友同樣被控「拾遺不報」。(治安警察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