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男外僱涉嫌趁店主因疫情期間暫時未能返澳,挪用食店超過22.2萬元的公款,最終店主於上(5)月27日查賬時揭發事件,並向司警報案,將疑犯拘捕。
司警在昨(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案情指,一名持藍卡,44歲陳姓的內地男子自2017年起於一間由一名20多歲內地留澳學生及友人於祐漢合資開設的食店工作,當時嫌犯負責廚房工作,翌年更被事主要求兼任收銀工作,負責定期整理店舖收入及營運資金,以及幫助老闆入數,並每日透過微訊向事主提供收入明細。
到今年1月,因應新冠疫情,事主暫時無法回澳,未能查數,嫌犯便趁機「行動」,挪用公司22.2萬元的公款。由於嫌犯遲遲未入賬,事主未收到銀行的入賬通知,於是便要求在本澳的另一名股東到店查數,經核算後發現1至3月期間22.2萬元公款不翼而飛,懷疑食店被「穿櫃桶底」,於是告知事主。
事主在上月27日回澳後立即查賬及向嫌犯對質,對方承認作案,事主最終決定報警追究。司警接報後於上月29日到食店將嫌犯拘捕,在調查期間,有人拒絕與警方合作,司警現正追查該筆贓款下落,並以「相當巨額的信任濫用」罪對其落案起訴,並移交檢察院偵辦。
司警在上月拘捕一名涉挪用公數的內地男外僱。(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