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遷拆組」兩次行動清拆僭建

違法人需承擔清拆費用
0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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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人需承擔清拆費用
違法人需承擔清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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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閘馬路一低層樓宇天台僭建物,有如一間天台石屋。(工務局提供圖片)

政府「遷拆組」清拆位於關閘馬路一低層樓宇天台僭建物。(工務局提供圖片)

位於文第士街一座低層樓宇的天台僭建物,「遷拆組」人員正在清拆。(工務局提供圖片)

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上(5)月分別採取兩次行動清拆多個天台僭建物。土地工務運輸局再三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切勿進行非法工程。倘若違法人不在期限內自行清拆非法工程及回復原狀,政府將會採取清拆行動,違法人須承擔清拆工程費用和負上相關法律責任,所涉及的清拆費用必定較自行清拆為高。

首次清拆行動涉及的僭建物位於關閘馬路一座低層樓宇,違法人分別在樓宇天台以混凝土頂蓋、磚牆間隔、金屬圍板、欄柵等建成多個僭建物,工務局接獲投訴後開立卷宗跟進。其中一個天台僭建物已於年前被政府採取行動清拆,另外四個天台僭建物亦先後自行清拆,鑑於餘下一個天台僭建物在自願清拆期限屆滿後仍然存在,故「拆遷組」採取清拆行動。

違反自願清拆承諾

第二次行動涉及的僭建物則位於文第士街一座低層樓宇,工務局收到投訴指違法人分別在樓宇天台以混凝土及金屬頂蓋、金屬欄柵、金屬圍板、金屬支架、磚塊牆及玻璃窗戶等組成多個僭建物,確認後開立卷宗跟進,經過相關預審及聽證,並在自願清拆期限屆滿後僭建物仍存在,「拆遷組」遂執行清拆工作。

工務局稱,政府持續透過恆常機制巡查打擊非法工程,除透過「拆遷組」採取跨部門聯合清拆行動外,亦會勸喻居民自行清拆僭建物,為加強市民遵守法律意識及提倡自行清拆僭建物,政府推出「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及《非法工程拆卸指引》。

期限一過政府將進行清拆

為方便市民了解自願清拆的手續,當發現僭建後,局方會以公函通知業權人有關違法事項,並附上自願清拆的申請資訊,讓巿民盡快處理有關僭建物,使建築物回復原設計的美觀外型及提升樓宇質素。倘若違法人不在期限內自行清拆非法工程及回復原狀,政府將會採取清拆行動,違法人須承擔清拆工程費用和負上相關法律責任,所涉及的清拆費用必定較自行清拆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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