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僱員、自由職業者可獲1.5萬援助

援助款項料可於 6月發放
29/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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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款項料可於 6月發放

張永春表示,預算開支近 66.7億元,將由澳門基金會預算承擔。(梁佩茵攝)

特區政府公布《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去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年 3月31日在職業稅登記的合資格僱員及自由職業者的澳門居民,可獲 1.5萬元的援助款項,其中不包括公職人員或獲得 2018年度職業退稅 2萬元的人士。至於的士司機、三輪車伕、導遊、小販、街市攤販、水上的士(舢舨)駕駛員及漁民等沒有作稅務登記的自由職業者,可獲發放 1萬元援助款項。

行政會今日下午舉行新聞發布會。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預算開支近 66.7億元,將由澳門基金會預算承擔。政府預計受惠僱員有 274,616人、受惠自由職業者有 7,040人,以及受惠商號 38,398間。預料援助款項可於 6月發放,合條件人士可透過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收取,經濟財政範疇的同事將於明日(30日)早上 10時舉行記者會介紹詳細內容。

此外,在 2020年 3月 31日或之前有申報稅務的自由職業者和商號經營者,將按所聘用的僱員人數發放 5萬元至 20萬元不等的援助。沒有聘用僱員的商號經營者,如為澳門居民或法人、有自置物業或在租賃物業內經營,又或經核實具經營收入人士,亦可獲發 1.5萬元。

至於同一商號經營者經營多個商號,最多亦只獲發 100萬元的援助,博彩、集體公交運輸、公共電訊服務等行業不獲援助。

受惠的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不可在 6個月內結業,又或無理解僱僱員,否則須返還已收取的援助款項。(編輯:鄭健勳)

特區政府公布《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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