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表示,未獲批給私立持續教育機構執照的場所,不可以任何形式提供教學活動或相關宣傳。(資料圖片)
教育暨青年局表示,近日發現有場所在未具私立持續教育機構執照下從事教學活動,當局提醒未獲批給私立持續教育機構執照的場所,不可以任何形式提供教學活動或相關宣傳。
教青局稱,一直依法監管私立持續教育機構,以確保其能為學員提供安全、衛生的環境,一旦發現任何無牌教學活動,會即時勒令停止並展開調查程序。由去年至今年5月,當局共實地巡查持續教育機構357次,期間對4宗無牌運作個案作出處罰。
根據經8月11日第33/97/M號法令修改的7月26日第38/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任何私立教育機構在未獲批給有關執照時不得開始運作」。因此,倘任何機構有意從事教學活動,需依法申請私立教育機構運作執照,並在獲發運作執照後,才可提供教學活動。
市民可在教青局網頁查詢有關已獲發執照的私立持續教育機構名單,亦可透過熱線電話2855 5533查詢。(編輯:林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