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名的士司機,撿拾乘客遺留在車上財物,據為己有,治安警接報展開調查,拘捕一名50歲姓王男子,控以「拾獲物不當據為己有」罪名,移送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昨日公布案情,本月26日下午2時許,接到一名內地事主報案,聲稱當日中午在城市日大馬路一間酒店乘坐的士前往外港碼頭,下車後發現自己遺留一個黑色手提包在的士內,手提包內有港幣8,000元及一個價值10,000元銀包,由於事主的身份證明文件及中國護照均放在銀包內,於是報警求助。
同日下午5時,警方成功聯絡有關的士司機,並邀請他到警局協助調查。王姓司機起初否認將有關物品據為己有,但經過警方盤問及調查後,王男承認作案,又供稱將偷來的財物收藏在其弟弟停泊在筷子基的電單車內,疑犯其後帶同警員前往筷子基,並在一部電單車內起回所有財物。警方稱,疑犯弟弟對此並不知情。
的士司機拾遺不報,警方在其弟弟的電單車內起回所有財物。 (治安警察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