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珠澳核酸採樣證明入境珠海

採樣24小時後方生效
16/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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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樣24小時後方生效
採樣24小時後方生效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公告,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自2020年5月17日6時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人員,持有的澳門、珠海兩地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自生效之日起7天內有效。其它相關規定仍按現行防控措施執行。(編輯:袁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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