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提出的兩項有關經屋申請條件的辯論動議均遭否決。(梁佩茵攝)
立法會討論及表決由議員蘇嘉豪提出的關於經屋申請人年齡下限應維持18歲,以及經屋應設立定期申請制度,並恢復保留輪候名單及輪候期的兩項辯論動議,均以26票反對,僅有蘇嘉豪、吳國昌、區錦新及高天賜四票贊成下遭否決。
多名議員認為現時《修改經屋法》法案正在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審議當中,現時再以另一種方式單獨提出辯論並不合理。議員馬志成和葉兆佳表示反對,認為不合符法案審議程序,辯論動議會影響正在審議有關法案的第一常設委員會的工作。
投贊成辯論的議員區錦新則認為,公開辯論有助政府可收集更多意見,「睇唔到進行辯論會干擾議會」,反而對凝聚社會共識有積極作用。議員高天賜亦質疑18歲可以結婚,但不能申請經屋並不合理。
議員麥瑞權舉例指,當年《大廈管理法》條文中新業主買樓要承擔舊業主的管理費並不合理,當時在大會細則性討論時據理力爭,結果投票後有關條文被否決,故認為議員在法案表決上仍有主導權,但需要以理服人。 (編輯:梁佩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