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局長老柏生昨(14)日時回應有關教師公積金事件,當局4月底收到中級法院關於某校教師公積金對沖的判決書,教青當局對判決表示尊重和歡迎,認為判決給教青當局是一個支持。
針對法院判決書,老柏生指當局已經展開工作,與兩大教育團體商討相關事件;讓判決書以傳閱公函給學校及教學實體,希望他們能夠跟進和整理其公積金制度;目前當局也在收集相關細緻的資料,希望未來能制定相關指引給學校參考執行。
他指出,本澳一直以來,在私人勞動市場沒有強制性公積金制度,因此無論是否設立公積金、公積金僱傭雙方供款比例以及供款和離職補償的對沖問題等,一直沒有一個規範性,都是由僱傭雙方協議訂定。
他又強調,特區政府非常關心教師的福利,在2012年頒布的《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俗稱《私框》),優化了老師教與學的條件、提高了很多福利和增大薪酬,最重要的是設立了公積金制度,這是澳門勞動市場唯一一個有強制性公積金僱員的團體。他亦補充,「私框」實施至今,共收到六名教師的有關求助,但不包括上述法院判決案件的教師。
教青局對法院發出關於某校教師上訴公積金對沖的判決,表示尊重和歡迎。(李小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