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年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會提供圖片)
特區政府於2019/2020學校年度除繼續向在廣東省就讀幼兒園和中小學的澳門幼兒及學生發放「學費津貼」外,新增發放「學習用品津貼」。
每名學生的學習用品津貼金額為定額,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澳門元1,150元,小學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澳門元1,450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澳門元1,700元。
新學年學費津貼金額根據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費確定,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澳門元8,000元,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澳門元6,000元。
申請學生須於2020年3月31日仍實際在廣東省就讀,且2019/2020學校年度未曾受惠於本澳的書簿津貼。申請須向教育暨青年局提出,教育暨青年局於10月起將津貼款項一次性轉入申請學生提供的澳門銀行帳戶內。
法規規定凡就讀高中教育的有關學生,須於2020年6月至8月期間,參與由教育暨青年局組織的、旨在加強對澳門政治、經濟及文化等方面認識的課程,其課時不少於12小時且學生出席率不得低於80%,方可獲發放津貼。(編輯:陳華清)
在粵就讀學生增發書簿津貼,金額最高1,700元。(行政會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