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澳互認核酸檢測證明

非本澳居民無持證明不准入境
09/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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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澳居民無持證明不准入境
非本澳居民無持證明不准入境

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表示,珠澳雙方就核酸檢測報告證明已達成互認;由5月11日(周一)上午6時開始,所有由內地入境本澳人士,需要持7日內核酸檢測證明,該證明可以是已經採樣或檢測結果呈陰性,羅奕龍強調只有持此證明方可通關。

有關證明可以以本澳健康碼或粵康碼形式顯示,如未能出示核酸檢測人士,若其為本澳居民,當局會為其安排核酸檢測;若其為非本澳居民,則會被拒入境。

羅奕龍亦提到,將會取消正於綜藝館進行6至8小時醫學檢查措施;換言之由5月11日上午6時開始,上述措施將會被核酸病毒檢測措施取代。

另外因應實施新政策,當局於昨(8)日下午6時開始,通過職介所為符合珠海市豁免政策之外僱進行了核酸檢測。」(編輯:賴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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