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截獲一名年約60歲的本澳男子,他涉嫌拾獲電子消費卡據為己有,警方以「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將其送交檢察院偵辦。
有市民報稱本月1日於大三巴街附件購物後,將其一張電子消費卡放進斜揹袋內,可是回家後發現消費卡不見了,懷疑不慎掉於地上及被他人拾獲據為己有,故向警方求助,共損失約2,900澳門元。
治安警其後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涉案男子,本月4日在涼水街附近截獲該名男子。經詢問後,涉案男子承認作案,並表示將事主消費卡帶返回家,至今沒有使用該消費卡,以及向警方交出屬於事主的消費卡。 (編輯:劉凱輝)
治安警接獲市民報失消費卡,損失 2,900元。(治安警圖片)
警方截獲一名本澳男子,他涉嫌拾獲電子消費卡據為己有。(治安警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