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為促內需以提振經濟向合資格居民提供3,000元消費津貼的電子消費卡,於本月1日開始使用,許多市民反映超市有升價趨勢,澳門消費者委員會在電子消費卡開始使用後三日,共接獲380多宗加價投訴。在昨(5)日舉行的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平常會議上,有社諮委要求加強監管電子消費券的使用,要求商店將貨品價格清單交給有關部門,以使查閱,減少商戶提高售價機會。
離島區社諮會委員廖冠芝在議程前發言時稱,電子消費券於本月1日開始使用,但有市民反映部分商戶將消費商品價格提高,期望趁著這個機會多賺一些錢,完全與澳門政府設置電子消費券計劃目的背道而馳。
廖冠芝指出,電子消費券主要目的是齊消費,促經濟、促內需、穩就業,既可幫助商戶渡過疫情難關,為商人解困,同時讓全澳市民解決生活困難,是一個雙贏的計劃,商戶與消費者應該互相合作配合政府抗疫計劃。
廖冠芝續稱,由於今次設立消費券計劃時間緊迫,在監管上仍有不足,建議採用消費券的商戶,需將商店內貨品價格清單交給政府有關部門,以使查閱,減少商戶將貨品提高售價的機會;有關部門多派人員到各商戶查察消費券的使用情況,使消費券計劃按正規進行;如發現有商戶用不當方法使用消費券,必須將登記人列為黑名單,並懲罰該商戶永久以後不能採用消費券。
委員廖冠芝期望當局如發現有商戶不當使用消費券,列為黑名單並永久不能採用。(鍾佩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