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利用拾獲的他人身份證兩次購買政府口罩,更利用他人回鄉證四度購買免稅煙。(治安警察局提供圖片)
治安警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多次利用拾獲的他人證件購買政府口罩及免稅煙,移交檢察院處理。(治安警察局提供圖片)
一名本澳無業男子,偶然拾獲他人遺失的身份證後,不僅拾遺不報,更連續利用證件到藥房購買兩輪政府口罩,事主報失證件後欲購買口罩時,被職員告知購買失敗,懷疑被盜用證件於是報警求助。治安警接報後調查,透過店舖監控鎖定目標,成功拘捕涉案男子,並揭發其利用拾獲他人的回鄉證在免稅店購買香煙,男子被控「拾遺不報」及「使用他人之身份證明文件」罪,移交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昨(5)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被捕男子姓符,48歲,無業,澳門居民,居住在珠海,已被警方以「拾遺不報」及「使用他人之身份證明文件」罪名起訴,移交檢察院處理。
事主無法購政府口罩報案
案情顯示,一名遺失身份證的本澳男子在4月7日到治安警報失,其後於當月17日及24日到藥房購買政府口罩時,發現已有人使用其證件登記購買口罩,事主也沒有委託他人購買,因此懷疑被不明人士盜用口罩,於是報警求助。
治安警接報後,根據店舖監控鎖定涉案男子符某身份,發現其於上(4)月22日早上10時已離境,直至上月30日經關閘入境時,被警方截獲。
以拾獲回鄉證購免稅煙
在接受查問期間,符某承認早前在關閘離境大堂近珠海邊檢站拾得有關身份證,並兩次用以購買政府口罩。此外符某更供稱,妻子在一周前於珠海拾獲一張屬於一名本澳居民的回鄉證,他便用該證件至少四次在拱北免稅店購買香煙供自己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