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信昌表示,頭兩日消費卡使用總額約為1億2,500萬,交易宗數為92萬9,000,平均每筆交易金額為135元。(林嘉欣攝)
本澳電子消費卡啟用至今三日,經濟局牌照及稽查廳廳長鄺信昌表示,頭兩日消費卡使用總額約為1億2,500萬元,交易宗數為92萬9,000,平均每筆交易金額為135元。
鄺信昌補充,根據本月2日的消費卡使用數據顯示,在超市交易佔23%,餐飲佔21%,其餘為各種行業,包括服飾、電器、藥品和化妝品等。
被問及商舖如因失誤導致價格變更會否影響「誠信店」的頭銜,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表示,當局之所以推出「誠信店」,目的是希望零售店提升服務質量,並向外推廣「誠信店」,促進旅客消費。他續稱,因應此次情況,已不斷與業界溝通,鼓勵業界追上世界水平。(編輯:馮靖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