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鐵路警察李承翰執勤時遭一名鄭姓男子揮刀刺向腹部,導致其內臟外露送院後不治。(視頻截圖)
台鐵自強號列車車廂去年7月發生命案,鐵路警察李承翰執勤時遭一名鄭姓男子揮刀刺向腹部,導致其內臟外露送院後不治。台灣嘉義地方法院今(30)日以鄭姓被告患有精神疾病為由,宣判一審無罪。
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鄭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因此判其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指出,對於法院判決深表遺憾,將收到判決書後提上訴。李承翰父母亦有到庭聽判,對於判決結果僅說「太離譜」。另外,警政署亦表示,對此案判決深表不公、完全無法接受,籲請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並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
2019年7月3日,54歲的鄭男被列車長發現逃票,要求其補票時情緒失控在車廂咆哮,與站務人員發生爭執;25歲的鐵路警察李承翰接報到場處理時,慘被情緒激動的鄭男用水果刀刺中左腹,並在負傷情況下將鄭男制服。李承翰腹部留下5厘米長傷口且內臟流出,送院急救後終傷重不治。(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