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常會委員建議

提高大廈裝拆招牌投票門檻
27/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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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大廈裝拆招牌投票門檻
提高大廈裝拆招牌投票門檻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會上有委員認為有關大廈廣告招牌的安裝、拆除等事項的投票通過門檻太低,容易令業主間經常開會導致糾紛,建議把投票門檻提高至三分之二贊成才可通過。

陳澤武昨日會後總結時表示,會上有委員認為,由於過往業主會超過一半業主同意即可通過有關大廈廣告招牌的安裝、拆除等事項的投票通過門檻太低,容易令業主間因招牌的租金問題經常開會導致糾紛,建議把投票門檻提高至原來《民法典》要求的三分之二贊成才可通過。他稱,政府會考慮有關建議。

此外,法案亦建議給予在新法律制度生效前,已裝設在樓宇共同部分且已獲民署發出而仍然有效准照的招牌或廣告一個過渡機制,即有關招牌或廣告可繼續保留,除非分層建築物或其子部分所有人要求拆除或更換。

陳澤武稱,目前法案已基本完成細則性討論,立法會和政府的法律顧問將繼續開會,待政府提交法案新文本再討論。

他又主動向傳媒解釋,原定日前下午召開的會議突然取消,是由於有幾位議員有急事要處理,未能出席會議,以致未達法定開會人數而取消會議。

立法會二常會有委員認為過往業主會超過一半業主同意即可通過有關大廈廣告招牌的安裝、拆除等事項的投票通過門檻太低,有需要提高。 (梁佩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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