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珠兩地警方昨日在關閘口岸車道進行嫌犯移交儀式。(陳宇東攝)
被捕嫌犯麥某疑為四宗案件中的主犯,昨由公安移交澳門司法警察。(陳宇東攝)
公安押解疑匪轉交澳門司警。(陳宇東攝)
司警稱,嫌犯昨日由內地警方移交本澳司警跟進,送路環監獄羈押。(陳宇東攝)
一名本澳男子涉及回歸前於1991年至1994年發生的四宗持槍行劫銀行及賭廳案,在內地服刑期滿後昨(27)日出獄,隨即由內地公安在關閘口岸車道移交司法警察局,被送往路環監獄扣押,等候法庭審訊。四宗銀行及賭廳劫案,匪徒持手榴彈、AK47半自動步槍及手槍及曾經鳴槍,共掠走現金及籌碼共值逾4,000萬元。
司警咋日在疑犯交接現場向傳媒通報,被捕嫌犯姓麥,澳門人,他所涉及的四宗持械搶劫案,第一宗發生於1991年1月29日,當時位於氹仔的一間銀行被五名持槍匪徒行劫,劫走約17萬元現金;第二宗發生在同年5月5日,五名匪徒闖入葡京娛樂場賭廳搶劫,掠走約546萬元現金及籌碼;第三宗亦發生在同年11月26日,葡京娛樂場同一賭廳再被五名匪徒闖入行劫,劫走約值340萬元籌碼;第四宗發生在1994年,當時十名匪徒持槍闖入氹仔凱悅酒店海島娛樂場,匪徒使用衝鋒槍及手槍等,更於在行劫時鳴槍。劫走共約3,400萬元現金及籌碼。
屢次犯案驚動粵港澳
海島娛樂場被劫案發生後轟動省港澳,1994年5月12日凌晨3時,劫匪闖入海島娛樂場,其中六名匪徒分別持一枝AK47半自動步槍及四把手槍,開槍示警,劫走3,400多萬元籌碼和現金。案發後,司警立即與廣東省公安廳進行深切的情報互換,以及展開共同偵查。內地警方於1994年至1995年間,成功拘捕十名涉案嫌犯,當中包括麥某在內的四名澳門人和六名內地居民,其中麥某為四宗案件中的主犯,他主要負責購買槍支、策劃整個搶劫細節、尋找目標以及於內地排同黨來澳並安排食宿。
司警稱,麥某於1994年被內地警方拘捕後,被判處死緩,及後改判為有期徒刑,直至昨日獲釋返回澳門;因他於內地是被宣判涉及搶劫及槍械等罪名,至於在本澳所犯的搶的士、收容及協助非法入境則在內地尚未宣判,因此於昨日由內地警方移交本澳司警跟進,送路環監獄羈押,將送司法機關偵辦。司警又透露,至今已有三名涉案本地男子移交本澳司法機關跟進。
涉案四澳人 1994年珠海落網
根據資料,涉及海島娛樂場械劫案四名澳門居民梁X權、麥X新、梁x平及黃X華,涉嫌在1994年協助內地犯罪團伙丁x旭、陸x靈及黃x杰等偷渡到澳門,持手榴彈及AK47半自動步槍行劫海島娛樂場場,事後泅逃返珠海藏匿,四人後被珠海公安人員拘捕。1996年12月,四人被判組織他人偷渡越境犯罪罪名成立,分別判入獄七至15年。至2002年4月30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四人在澳觸犯嚴重搶劫罪名,原判入獄15年的梁X權及麥某改判死刑,梁x平及黃X華被判入獄十年。
值得一提的是,當年廣西省百色市副公安局長黃X賢亦因包庇曾到澳行劫的犯罪分子被判死刑,有份到澳行劫的內地犯罪分子首腦周X南、丁X旭及手下陸X靈、黃X杰亦被判死刑,各人在2001年月先後伏法。
涉案內地犯罪團伙堪稱「過江龍」 主腦周某攜劫款逃亡 在廣西「變身」企業家
回歸前於1991年至1994年發生在本噢的四宗持槍行劫銀行及賭廳案,疑是同一個由內地與澳人組成的嫌疑犯罪團伙所為,涉案澳人麥某與內地人員周X南、丁x旭、陸x靈及黃x傑等人偷渡到澳門犯下多宗震驚省港澳搶劫案,其中周X南為內地團伙主腦,後來利用多次搶劫來的錢,在1995年5月在廣西省百色市開設「桑拿健身中心」,從此把自己包裝成生意人。
1996年3月周X南在「桑拿健身中心」開設賭場,並出資豢養以黃X坡為首的暴力組織「洪興社」成員,為賭場謀取非法利益進行打砸、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活動。從1996年起三年時間內,該團伙作案近100宗,造成兩名無辜群眾死亡,60餘人受傷。
橫行百色數年
據廣西當地檢察機關資料顯示,自1996年9月至1999年1月,用開設賭場的非法收入,賄賂當地警政官員,共計人民幣200多萬元。
1999年4月百色市公安局開展摧毀以周X南為首的黑社會團伙鬥爭,隨著公安機關的南征北戰,團伙共有43人落入法網,33人被判刑。然而主腦老大周X南一直漏網潛逃,終於在2002年6月6日淩晨3時,百色市公安局經過三年鍥而不捨地追捕,終於在貴州省遵義市將周X南追捕歸案。
2003年7月3日,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周X南等被告涉黑系列案,主犯周X南被判無期徒刑,其兩「保護傘」,原廣西百色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黃X賢因犯故意殺人罪、受賄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於2001年9月11日被百色市中級法院執行死刑;原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長羅介星犯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此,偵破、起訴到審判逾時五載,共計50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