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農(沒戴口罩者)昨日在立法會施政辯論會上表示,今年6、7月間將開展對首期電子消費卡執行成果和成效調查。(張庚睿攝)
消費卡即將於5月1日起開始使用,至7月31日結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資料圖片)
首期消費補貼計劃將於本周五(5月1日)起至7月31日推行。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昨(27)日在立法會施政辯論會上表示,今年6、7月間將開展對首期電子消費卡執行成果和成效的調查,並會在第二輪再作出調整,包括沒有領取和登記的市民,可於第二期登記,有機會使用第二期電子消費卡。
李偉農表示,會持續收集相關數據,包括市民消費傾向及消費能否提振經濟等。他又稱政府在消費卡上投入22億元,現已有超過65萬名居民登記,估計會有19億4千萬元投入市場,希望居民三個月內用完。
經濟局昨日表示,第一期電子消費卡(3,000澳門元)由本月14日起開始派發,截至前(26)日,已有近450萬9,000名市民領卡,約佔已登記總人數的七成。政府再次呼籲已登記的居民按時到預約的服務點領卡,領取消費卡後亦須妥善保管,慎防遺失。居民按時領卡及早消費,可促使消費補貼的資金在短時間內投入市場,達到刺激消費促進內需的目的。
政府提醒,居民及商戶須遵守相關使用規則,不法使用者須返還違法使用的補貼款項,並可能導致有關消費補貼自動終止,以及承擔倘有的其他法律責任。消費卡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且不得兌換為現金,亦不得用於繳付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服務及視聽廣播服務費用,亦不得用於博彩場所、境外旅遊服務、跨境交通服務、醫療服務、金融機構等法規訂定的特定場所或用途。
消費卡即將於本周五起開始使用,至7月31日結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接受消費卡交易的商戶需要張貼經濟局提供的「消費補貼使用規則」單張,有關單張將於消費卡使用期開始前陸續送到各商戶,有需要的商戶亦可向經濟局或澳門通股份有限公司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