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修改《民法典》、《刑法典》

以配合司法機關電子化進程
24/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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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配合司法機關電子化進程

有關司法機關電子政務的應用方面,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電子政務法》主要規範行政程序的電子化,當中沒有包括民事、刑事等司法程序的電子化。他指出,按照法律規定,終審法院院長和檢察長可透過批示,將《電子政務》法的規定,適用於法院、檢察院內部的行政程序中,例如與公共部門間非訴訟性質的公函往來。

張永春稱,在法院運作電子化方面,終審法院院長於2017年已批示成立專門的委員會,研究推行初級法院的「案件管理電子平台」,以及卷宗存檔的電子化工作;在檢察院運作的電子化方面,檢察長批示展開了相關工作,主要分為檢察業務的電子化以及行政運作電子化兩方面,當中包括卷宗電子化、數碼化接待、訴訟費用電子化支付等內容。

當局將會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電子化進程,一方面因應需要,將對《民事訴訟法典》、《刑事訴訟法典》等法律及時作出修改,以配合訴訟程序的電子化要求;另一方面,在整個公共行政機構行政程序電子化的過程中,將司法機關的行政運作納入其中,並對法院、檢察院的電子化工作給予技術上的支援。(編輯:林嘉欣)

張永春表示,當局將會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電子化進程。(古金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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