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元援助預算案緊急通過

李偉農:留32億提振經濟
24/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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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農:留32億提振經濟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

涉及政府百億元抗疫經濟援助措施的《2020年財政年度預算案》,立法會昨日以緊急程序審議及通過。(新聞局圖片)

立法會昨(23)日以緊急程序通過《2020年財政年度預算案》,當中涉及政府推出的百億元抗疫經濟援助措施,包括第二輪5,000元消費補貼、向合資格的商業企業主發放15,000元至20萬元不等的援助款項,以及帶津培訓計劃等,法案最後獲得全體議員一般性及細則性通過。

法案建議有關款項用於六個計劃及項目,包括涉及總額約38.4億元的僱員援助款項計劃、總額約9,500萬元的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總額約24.3億元的商業企業主援助款項計劃、總額約一億元的自由職業者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總額約3.1億元的帶津培訓計劃和備用款項,其中備用款項有近32億元留作提振經濟措施。預算案修改後,2020年財政年度一般綜合預算的收入總額修改為約1,154億元,一般綜合預算的結餘金額維持逾8.2億元。

多議員關注第三輪援助

多名議員認為第二輪援助對象有不少「漏網之魚」,關注備用款項是否會用作第三輪援助措施,令更多人士受惠。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解釋,32億元備用款項主要用於提振經濟,為復蘇做好準備。他強調,在疫情後本澳不能錯過爭取遊客的先機,所以需預留款項做準備,包括進行宣傳、提供交通支援,安排住宿等等。希望藉此能令更多遊客在澳留宿,增加消費。

亦有多名議員希望政府進一步解釋合符援助資格的僱員條件。李偉農指,第二輪經援措施中向僱主及僱員發放現金補助的條件,必須在3月31日或以前申報營業稅或職業稅,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有報稅,甚至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有入職申請(職業稅)都包括在內。他強調既然入職者可受惠,離職者亦應受惠。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補充,僱員援助措施需要訂出僱員的報稅期限,以確定受惠對象,相信可避免不規範申請。

議員李靜儀、蘇嘉豪及區錦新亦提到,因疫情關係,現時有些僱主要求僱員放無薪假,或直接消失,既不辭退員工亦不出糧,更有些無良僱主不為僱員報稅,如何確保僱主在保障員工權益的情況下才能獲取相關援助?

財政局:會分辨出不值得援助商號

李偉農解釋,是次援助方案分開支援僱主及僱員,僱主方面的援助是幫補其公司的營運開支,僱員方面的援助則是援助自身。他又稱,知道有部分人和企業在僱員援助計劃公布後為享受措施而急急報稅,但就強調任何措施總要劃出時間,政府亦不會忽略失業人士。容光亮補充,企業援助措施將以行政法規定出援助資格,其中空殼公司不會獲得援助,當局亦會分辨出不值得援助的商號。如無請人、無租賃等基本上是空殼公司。

另外,李偉農表示,首期消費卡登記期內沒有登記的居民,可於第二輪登記並享用第二輪補貼。他又稱,未來會檢討首輪電子消費卡執行情況,包括會否推高通脹,或偏向了某些行業的消費,在第二輪電子消費卡時將微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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