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局昨(23)日根據「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通報關於去年家暴事件的數據,據統計,2019年全年共有46宗懷疑家庭暴力個案,其中配偶個案26宗、兒童個案14宗、長者個案四宗及家庭成員間的暴力個案兩宗。
其次為多重暴力/侵害
社工局稱,根據《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第12條,介入範圍並不取決於有關懷疑家暴個案的刑事定性,而是經跨專業會議共同標識而作出之決定。在家庭暴力行為分類方面以身體暴力為主,有27宗(佔58.7%);其次為多重暴力/侵害,有九宗(佔19.6%);精神侵害有四宗(佔8.7%);性犯罪有三宗(佔6.5%)以及不適當照顧三宗(佔6.5%)。
社工局根據《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對懷疑家庭暴力個案建立中央紀錄,收集及分析有關家庭暴力現象、特徵及趨勢的資料,以助開展適當的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的工作。每當接獲「懷疑家庭暴力個案」通報,社工局與民間機構的專業社工及心理輔導人員,共同以專業知識和社會標準對個案作出研判,制定相關人士的福利計劃並提供適切的服務。
此外,社工局與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衛生局、教育暨青年局、勞工事務局及房屋局建立緊密合作機制,並與民間服務機構協作,定期檢視相關工作的成效,持續優化有關工作。
社會工作局昨日通報,去年共有46宗懷疑家庭暴力個案。(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