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指,有關新增的評分標準當中所涉及的具體百分比仍有待行政長官批示訂定。(陳宇東攝)
《新經屋法》建議日後經屋排序由現時的分隊排序改為評分排序。(資料圖片)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21)日繼續討論《修改經濟房屋法》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房屋局局長山禮度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法案中作出多項改動,建議日後經屋排序由現時的分隊排序改為評分排序,且公布當中五個評分標準;又透露當局擬於原海一居地段中劃出一幅土地用作規劃長者公寓。
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於會後表示,會上就《新經屋法》排序方法進行討論,新法修訂文本已吸納委員會對評分因素的意見,當中包括五個方面評分標準,包括原有的家團結構、家團人數、家團成員中是否有長者、殘疾人士或未成年人士等因素,以及是次修法新增的在澳門居留的時間和調整家團成員中澳門永久居民的比例。何潤生指,有關新增的評分標準當中所涉及的具體百分比仍有待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若同分以人均收入較低者優先排序
何潤生引述會上政府代表指,若出現相同評分時,會以家團的人均收入較低者獲優先排序,若果仍出現同分則會以申請人的年齡較高者優先,如再相同的話會以電腦隨機抽號作決定。他又補充,因短期內經屋的供應量相當有限,因此現階段的法案將不會考慮家人和個人申請分隊排序,短時間內輪候隊伍亦不會保留,即單位售完隨即散隊。不過,待未來新城A區、偉龍馬路等公共房屋的規劃及供應量更清晰時,不排除開放定期申請經屋,以及保留輪候隊伍。
長者公寓擬建於原海一居地段
另外,會上亦有討論到有關日前的施政報告中所提出的房屋相關政策問題,何潤生引述指,當局計劃於原海一居P地段中劃出一幅土地用作規劃長者公寓,並於短期內會有規劃條件圖作公示;而夾心階層的定義亦將會作出公開諮詢。有關當局房屋階梯的詳細方案,將會於明(23)日繼續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