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8)日完成討論修改《打擊電腦犯罪法》,並簽署意見書,短期內將提交立法會全體會議作細則性審議及表決。一常會主席何潤生在會後表示,法案建議將偽基站定為犯罪,最高刑罰可處三年徒刑,法案文本列明生效日期為今年7月1日。
何潤生表示,政府代表提交的法案最終文本中,就偽基站犯罪的條文作出完善,其中設置偽基站將科處於最高三年徒刑或罰金,同時犯罪未遂亦同樣需要受到處罰;而利用偽基站意圖營利,預備或實施另一犯罪,以及散播色情內容或傳輸非法廣告等,均屬於加重情節,刑罰將為一至五年的徒刑。何潤生又提及,最終文本亦就電腦安全嚴重漏洞等方面作出解釋,指用於支援資訊網絡或電腦運作的軟硬件方面,在設計安裝及維護上有缺陷和不足,被第三者利用時所造成相當巨額的損失。
有關法案文本列明生效日期為今年7月1日,委員會認為採用固定的日期將有助市民清晰法案生效日期。
近年來偽基站頻頻出現,當局修法將其定為犯罪,藉以加強打擊。(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