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工作收入補貼由今(8)日起至下(5)月4日接受申請,申請對象放寬至澳門非永久居民。財政局表示,凡年滿40歲、於申領補貼季度內已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僱人士,以及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須於2019年12月31日或以前取得),只要每月工作不少於152小時,或從事紡織、成衣及皮革產品製造出口業每月工作不少於128小時,且該季度工作收入少於澳門元15,000元,均可申請工作收入補貼。
此外,凡持有由社會工作局發出有效的「殘疾評估登記證」、於申領補貼季度內已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僱人士、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須於2019年12月31日或以前取得),以及每月工作不少於128小時便可申請。有關表格可於財政局網站www.dsf.gov.mo下載。
申請表須僱員僱主共同填寫
財政局指出,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人士,除需填寫專用申請表格上個人資料外,還需經由其僱主填寫工作時數、工作收入、僱員職位、休假及缺勤、每周休息日等資料。申請表經僱主及僱員共同簽署後,由僱員連同其個人身份證副本、銀行帳戶資料副本、殘疾評估登記證副本一併遞交。此外,財政局有權要求僱主就申報資料提供一切證明文件,倘僱主及僱員提供虛假資料、不正確資料或利用任何不法手段獲發補貼,除有關補貼申請會被撤消及須返還已收取之補貼款項外,還須承擔法律追究責任。
2020年第一季工作收入補貼由今(8)日起至下(5)月4日接受申請,申請對象放寬至澳門非永久居民。(財政局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