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尼籍女傭偷取僱主總值140,000元(港幣,下同)的鑽飾及現金等財物後辭職回鄉,以為能夠消遙法外,天惘灰灰,僱主透過雲端賬戶發現女傭用偷來的平板電腦自拍穿戴著贓物的相片,將贓物放上網兜售,揭發事件。
涉事印傭被控加重盜竊罪,移交檢察院處理。(林少洪攝)
司警接獲事主報案調查後,女傭上周五(22日)入境本澳時被捕,被控加重盜竊罪,移交檢察院處理。疑犯姓Erna,30歲。
司警發言人稱,事主今年4月18日報案,報稱失竊一條價值70,000元鑽石頸鏈、一隻價值20,000元名錶、戒指、平板電腦及8,000元現金, 總值140,000元,懷疑是家傭所為。
警方調查後發現,其家傭於去年1月獲聘,今年3月聲稱有事辭去工作,並於事主報案前已離開本澳。其後事主透過平板電腦的雲端帳戶,發現該家傭用偷來的平板電腦自拍穿戴著贓物的相片,而地點顯示在印尼,確定了其偷竊行為。
司警在治安警協助下,於上周五(22日)中午該名印傭經機場入境本澳時將之截獲,調查期間,印傭藉詞「去廁所」,將事主的鑽石頸鏈等飾物扔去垃圾桶,但最後被識破,她承認犯罪,又指再次入境本澳是為找工作。司警在她身上起回約90,000元贓物,相信其餘贓物仍在印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