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期擅離境 如常上班接待他人

九人涉嫌破壞防疫措施被控訴
03/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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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涉嫌破壞防疫措施被控訴

檢察院先後對八宗涉嫌破壞防疫工作九名人士提出刑事控訴,移送初級法院排期審理。案中有正受隔離醫學觀察人士擅自離境,隱瞞需隔離觀察情況而如常上班,甚至在隔離酒店房間接待他人。

其中七宗涉嫌違反醫學觀察防疫措施,計有五名本澳居民、兩名外地僱員和一名香港居民等八名嫌犯。根據案情,相關嫌犯先後於3月中旬從外地入境澳門,按照衛生當局依法制定的防疫措施,各嫌犯入境後須於指定地點接受為期14天醫學觀察,然而,上述嫌犯涉嫌違反相關規定,在接受醫學觀察期間,分別以包括外出取貨或泊車等各種不同理由,擅自一次或多次離開觀察措施指定的居所或酒店房間,甚至在酒店房間內接待他人;其中一名本澳居民於入境當天擅自離境,一名外地僱員涉嫌在入境時向當局提供虛假住址以逃避檢查,並隱瞞需隔離觀察情況而如常上班工作,被警方巡查始揭發。

其中一人涉偽造文件

針對八名嫌犯涉嫌違反防疫措施致危害公共衛生安全的行為,檢察院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分別對各嫌犯控告「違反防疫措施」罪,相關罪行依法最高可判處六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此外,檢察院亦對有關外地僱員加控一項「偽造文件」罪,倘罪名成立,可判處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

八宗案件中,尚有一宗涉嫌惡意弄污政府配售口罩案件,根據案情,相關嫌犯於路環衛生中心要求更換獲配售口罩時,涉嫌以唾沫和鼻水塗污衛生中心供配售的320個口罩,致該批口罩遭受污染而報廢。針對嫌犯於疫情嚴峻期間涉嫌毁損公共當局為市民配售抗疫物資的惡劣行為,檢察院控訴嫌犯「加重毁損」罪,相關罪行可判處五年徒刑或600日罰金。

檢察院先後對八宗涉嫌破壞防疫工作九名人士提出刑事案控訴,移送初級法院排期審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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