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在昨(31)日的新冠肺炎疫情新聞發布會上回應傳媒查詢時稱,持有珠海市居住證澳人符合廣東省豁免隔離14日要求,至於其他城市的居住證可否豁免隔離,正與廣東省其他城市溝通當中。
廣東省由本月27日起實施新入境措施,其中在珠海居住,且在澳門工作或學習,並辦有居住證的人員可獲豁免隔離。
有傳媒問及上述人員可否在進入珠海後前往廣東省其他城市,李德輝回應指,「入到珠海市理論上可以入到廣東省其他城市」。他續稱,當局正就持有廣東省其他城市居住證的澳門居民,能否同獲豁免隔離與當地部門溝通。
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稱,能入境廣東省的話,理論上可赴粵各市。(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