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南灣湖兩幅土地

面積共約6,702平方米
01/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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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共約6,702平方米

土地工務運輸局昨(31)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特區政府昨日採取跨部門聯合行動,收回位於南灣湖兩幅相連合共約6,702平方米的國有土地。被收回土地分別位於西灣湖街與何鴻燊博士大馬路及湖畔西街交界,以及位於湖畔西街與湖畔南街及西灣湖街交界,為已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兩幅相連土地(C10、C11地段),面積分別約為3,490和3,212平方米。

有關土地外圍現時建有金屬坑板及閘門,工務局已向相關利害關係人發出勒遷通知書,要求於限期內騰空並交還土地。鑑於自願遷離期限屆滿而相關土地尚未交還,政府決定進行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一併將上述土地收回,並作騰空及清遷整治。

西灣湖16幅土地特區政府於2018年5月3日宣布收回,16幅土地分別在南灣湖A、C及D區,臨時批租期屆滿但仍未完成利用而被宣布批給失效,其中13幅位於C區和D區,三幅位於A區,面積由501平方米至9,650平方米,全部屬商業或商住用地,16幅土地面積合共58,086平方米,全部收歸國有。該16幅土地的臨時批租期,全部已於2016年7月30日屆滿。

特區政府昨日採取跨部門聯合行動,收回位於南灣湖兩幅相連合共約6,702平方米的國有土地。(工務局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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