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行車稅」的《2020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徵收期於今(31)日下午6時結束,至昨日仍有超過21,000台車輛尚未繳納相關稅款,當中包括1,300台營業車輛。交通事務局再次提醒相關車主把握限期前繳納稅款,否則可被徵收額外利息及罰款;同時,營業車輛也須在上述限期前繳納行車稅,符合免稅規定之相關車輛則待預算修改法案通過後退還稅款,詳情請留意日後公布。
未繳納行車稅的車主可於限期前登入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或「交通資訊站」App辦理繳費手續,然後到自助服務機列印稅圈;亦可於14個自助服務機的設點,使用「澳門錢包(MPay)」直接繳費(交易金額上限1,000元)及即時列印稅圈(詳情可瀏覽http://www.dsi.gov.mo/kiosk_other_c.jsp)。
另外,車主可携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到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市政署市民服務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份分局、本澳八間銀行130多間總行及分行繳納行車稅。車主在繳稅前必須先繳清車輛之交通違例罰款,否則不能辦理繳納行車稅手續。
行車稅徵收期今晚6時結束,交通局提醒營業車須依時繳納行車稅。(交通局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