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繼續細則性審議《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勞工局局長黃志雄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法案建議適用於澳門各行各業的僱員,但家傭及殘疾僱員除外。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政府計劃另設行政法規以補貼殘疾人士,並與最低工資法同日生效。
陳澤武稱,政府憂慮把殘疾人士納入最低工資變相會令他們就業更困難,決定以補貼方式讓殘疾人士也享有最低工資保障,並計劃以獨立行政法規實施。陳澤武又指,香港的殘疾人士工作能力評估制度是以評估水平計算薪酬,政府認為以補貼方式對殘疾人士有更佳的保障,委員認同政府做法。現時本澳20至60歲的殘疾人士約有6,000多人,「但呢六千幾個有幾多人想做嘢呢?無人知!」故暫未有實際數據有多少人能受惠。
另外,陳澤武指,會上有勞工界的議員表示不同意法案中建議的「兩年一檢」,政府回應指物業管理一行業兩工種的資料較少,收集需時較短,因此具備條件實行一年一檢。而最低工資法則涉及所有工種,涉及面廣,1年時間亦未必足夠反映社會經濟狀況,認為2年時間較適當。
法案建議最低工資金額分別為:按月計算報酬,每月澳門幣6,656元;按週計算報酬,每週澳門幣1,536元;按日計算報酬,每日澳門幣256元;按小時計算報酬,每小時澳門幣32元。(編輯:梁佩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