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透過審計監督工作,希望確保特區政府各部門善用公帑、有效落實各項社會民生相關工作。然而,一直以來有意見指政府部門對審計報告「意見接受、做法照舊」,無法起到真正監督施政的效用。對此,審計署於去年(2019)逐步開展檢視工作,對自回歸起至2017年3月20日期間公布的所有專項及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作出跟進,揭示錯而不改、敷衍了事、消極應對的不良作風,提醒公共部門盡快改善。
審計署昨日公布《歷年審計報告的跟進》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對1999年12月20日至2017年3月20日期間公布的所有專項及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進行全面的評估,按高、中、低風險進行評級,在131個高及中風險的審計發現中,重點跟進26個項目,涉及十份審計報告。
本次報告將26個項目按照改善結果分為四級,其中有12項(46%)改善結果不理想,五項(19%)沒有全面制訂有效措施,已作改善的就有七項(27%)。審計署又指出,在跟進的九份審計報告中,五份的改善措施需要經過三年至15年才能全面落實,《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審計報告自公布後逾七年仍未全面落實改善措施。由此可見,有關審計報告的改善進度亦不理想。
在本次跟進的十份審計報告中,《民政總署的綠化工作》、《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及《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三份報告由於整體改善情況不理想,且對民生影響性大或涉及大量的公帑投入,因此審計署需要作出另行跟進。
治安警出勤監管改善不足
在跟進《澳門保安部隊工作人員的出勤及其監管》的過程中,審計報告指出監管工作人員的上下班記錄不夠完善,治安警察局已採用了電子化的考勤系統來記錄人員的出勤時間,而系統內的記錄亦能全面反映文職工作的軍事化人員及文職人員的出勤情況,同時,部門所採用的監管措施亦能有效地監管上述工作人員的出勤,但仍存在對部分人員豁免執行考勤措施,而且並未能確保所有人員皆滿足每周固定提供44小時或以上工作的法定要求。
關於《交通違例檢控工具的使用及監管》的跟進,現時告票基本上是通過電子抄牌機發出及自動記入系統,不會出現遺失告票的情況,但極少數傳統手抄告票未能確保沒有遺失,改善結果仍存在瑕疵。
交局排查不足損278萬公帑
審計報告又重點跟進交通事務局就巴士公司支付的服務費所進行的排查工作,該局已於2014年12月至2015年中下旬分段完成相關巴士服務費的排查,並執行追回多支付予兩間巴士公司的公帑。但涉及維澳蓮運公司的錯誤支付班次服務費278萬元,因公司已於2013年10月申請破產,交通事務局於2015年中下旬才完成排查,無法及時提出債權要求,其後亦沒有諮詢法律意見或尋求可行性補救工作。若維澳蓮運的破產案及清盤工作一旦完結,特區政府有機會喪失有關債權。
審計署:監督絕不鬆懈
審計署透過綜合評論指出,跟進工作揭示了錯而不改、避重就輕、敷衍了事,以及採取「選擇性改善」等不良傾向。不少部門對以往報告所指出的問題掉以輕心、不予重視、自欺欺人,令自身工作範疇長期存在錯誤或漏洞而不積極面對,特別是涉及民生服務的部門,若工作處理不好,或因檢討不夠深刻而一錯再錯,不單影響公帑的運用效益,影響政府形象,甚至會危及市民生命安全。
審計署強調,各公共部門理應明白審計監督絕對不會鬆懈,不正視問題並不代表事情會自動完結。審計只是手段,改進才是目的,公共部門必須適時跟進,務求盡快改善,以達致善用政府資源,更重要是讓廣大居民切實感受到特區政府施政為民、不斷進步的理念與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