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事件調查報告昨(19)晚出爐,武漢公安局隨即宣布撤銷對李文亮發出的訓誡書,涉事派出所的副所長及警員,分別被記過和警告。
武漢警方昨日深夜公佈對李文亮醫生被訓誡一案相關責任人的處理結果:
一、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警員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存在執法過錯,對警員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職,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二、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警員胡桂芳,執法程序不規範,違規出具訓誡書,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李文亮為武漢市中心醫院眼科醫生, 2019年12月30日在自己微信與同行交流,認為出現SARS提醒同行注意保護。 因而成為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中率先向外界披露疫情的醫療人員之一,被稱為「疫情吹哨人」。
2020年1月3日轄區派出所因其「在網際網路上發布不實言論」提出警示和訓誡。事件後他仍持續在第一線工作,於1月10日左右出現症狀,因為病情嚴重進入加護病房觀察,2月1日確診感染新冠肺炎,2月7日病逝。 (編輯:賴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