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規定,明 (19) 日零時零分開始,從中國以外的所有地區抵港人士須進行14天強制檢疫。(網絡圖片)
香港政府刊憲,訂立《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強制從中國以外的所有地區抵港人士實施14天強制檢疫,明 (19) 日零時零分生效,為期3個月。
根據有關規例,所有在到港前14天,曾在憲報公告指明的外地國家或屬地逗留人士,必須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強制檢疫。違例者會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香港政府昨日已向全球所有海外國家發出紅色外遊警示,不適用於內地、澳門及台灣,但由內地抵港人士則維持強制檢疫14天。 (編輯:賴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