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旅檢區域,由今(18)日凌晨零時起啟用,並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但澳方口岸區正式開通日期,仍有待粵澳兩地政府商定。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今年1月中在立法會會議上強調,新橫琴口岸今年上半年一定可以啟用,蓮花口岸搬遷後原址用途當局亦正在規劃。
立法會前(16)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訂定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澳門特區公報》昨(17)日刊登行政長官公告,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旅檢區域今日零時起啟用。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所包括的各個區域將分階段啟用,各區域自其啟用之日起,至以租賃方式取得的使用權期限屆滿為止,適用澳門特區法律。
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請示並應澳門特別行政區請求,國務院就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旅檢區域的啟用日期及範圍批覆,同意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旅檢區域自2020年3月18日零時起啟用並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
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旅檢區域範圍包括旅檢大樓澳方轄區以及連接其他澳方轄區和地面的通道;二層交通樞紐平台以及連接其他澳方轄區和地面的通道已建成部分;蓮花大橋原內地管轄的主橋及南側引橋橋面、橋體(橋墩除外)。上述區域總面積66,428平方米。
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旅檢區域,今日凌晨零時起啟用。(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