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16)日下午召開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了《訂定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法律的基本規範》法。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
法案規定,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是指由國務院分階段確定的坐標及面積,並經由行政長官批示公布的地籍圖所劃定的範圍。法案亦明確由該地籍圖劃定澳門特區合法進出澳方口岸區的通道,以及明確相關延伸區包括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橋墩除外),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
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所包括的各個區域將分階段啟用,而各區域自其啟用之日起,至以租賃方式取得的使用權期限屆滿為止,適用澳門特區法律。
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將適用澳門法律,相關法案昨日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