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集團涉嫌非法接受存款

110人報案金額近九千萬
21/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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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人報案金額近九千萬
110人報案金額近九千萬

司法警察局截至昨日凌晨,再接獲浩X國際集團投資公司涉嫌未經許可接受存款(俗稱非法集資)事件27名投資者報案,令報案懷疑受騙投資者達110人,涉案金額上升至澳門幣8,941萬元,其中涉及空頭支票超過942萬港幣。在所有報案人當中,最高額一宗涉及人民幣650萬元。

記者日前到浩X集團辦公室所在樓層採訪,發現前後門都重門深鎖,無法進入樓層。 (梁佩茵攝)

司警昨日在總結案件最新情況時稱,在110名報案人中,包括六名內地人、一名香港人及一名持外勞證人士,其餘則為本澳居民。據司警表示,根據現行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121條規定,任何未經法律許可而從事接受公眾存款、或其他應償還款項業務之人士,不論有否訂立利息,以及不論是否以自己名義,可處兩年以下徒刑。而司警指出,暫時未能確定案中嫌犯有涉及非法接受存款罪行。

據集團官網顯示,集團於2011年在澳門成立,聲稱為澳門非博彩多元化的企業之一,業務遍布澳門、香港、台灣、上海和珠海、日本及美國,業務領域包括房地產、金融、法律、高級會所、餐飲、生物科技、醫學美容、藝術及電影等。集團在澳門有六間子公司,包括企業管理顧問公司、藝術中心、醫學美容診所、台式料理和日式拉麵店等;而內地和台灣則設有影視文化傳媒公司、租賃公司、投資顧問公司和法律事務所。

集團員工透露,本月14日上班時,發現公司現金及貴重物品已被人搬走,且無法聯繫集團負責人、財務總監和營運經理,懷疑因「爆煲」所以「走佬」。至本月16日,向集團存款取息的投資者到司警報案,懷疑被騙。員工透露,集團真正老闆是呂姓台灣商人,在澳門兩名副手分別是莊姓財務總監和梁姓營運經理,三人是實權高層。

司法警察局局長周偉光前天(19日)受訪時表示,司警已立案調查,並鎖定至少三名嫌犯,均是有關公司的負責人及高級職員,由於案件屬半公罪,若沒有受害人舉報,警方是不能主動介入調查,故呼籲持有有關公司發出支票投資者,從支票提款日起計八天內去提現,若存款不足就可作刑事檢舉,但過了八天則只能從民事方向追討,故此過去一日,再有20多人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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