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報來澳前曾到韓國

一內地人移送檢察院追究刑責
10/03/2020
78001
收藏
分享
一內地人移送檢察院追究刑責
一內地人移送檢察院追究刑責

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表示,昨(9)日衛生局接到珠海疫控中心通報,有一名內地人於本月3日從韓國仁川搭航班到內地瀋陽;5日再搭航班到珠海,當晚經橫琴口岸入境澳門。

按本澳2月26日公布的相關規定,曾於入境前14日內到韓國的人士需要接受醫學觀察。但該名內地人並無在健康申報表上申報曾經到韓國。衛生局已向治安警察局檢舉,而該名人士已被送往指定地點進行隔離。她指上述虛報情況構成違法行為,最高可被處以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

治安警行動及通訊處處長馬超雄稱,案件已移送至檢察院處理。他其後補充,該名人士的許可逗留期到本周五(13日),就該名人士在結束隔離措施後已超出許可逗留期限的情況,出入境部門會按照實際情況跟進,相信會按既有的規定向其收取逾期逗留的罰款。(編輯:吳泳欣)

梁亦好表示,昨日衛生局接到珠海疫控部門通報,有一名內地人於本月3日從韓國仁川搭航班到內地瀋陽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