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民航局向航空公司發出指引,來自高危疫區國家的旅客,在辦理登機手續時,需出示健康證明書。
未能出示健康證明書的旅客,不會獲准登機。
泰國民航局局長簽署並發佈了有關高危疫區國家人士搭乘泰國民航班機的相關文件。
泰國民航局(CAAT)昨(8)日向航空公司發出指引,來自高危疫區國家的旅客,在辦理登機手續時,需出示健康證明書,確定並無受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風險,未能出示健康證明書的旅客,不會獲准登機。
CAAT表示,因此前泰國政府已將新冠肺炎列為危險傳染病,並將中國(包含港澳)、韓國、意大利、伊朗列為高危疫區。CAAT為防疫作出7項規定,其中包括,疫區始發航司需在出發前提示乘客向工作人員提供未感染新冠肺炎的健康證明,無法提供健康證明的乘客,航司不予出票登機;至於獲准登機的旅客,須填寫泰國當局發出的健康申報表,並在抵達當地後,向傳染病控制人員遞交表格,有關人員有權要求旅客進行健康檢查、隔離接受監察或拒絕有關旅客入境。
規定中提到,根據當地《傳染病法》,國際邊檢人員有權禁止未接受檢疫的旅客出入機艙;飛抵機場航班內所有人員需根據疾控廳要求,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內接受單獨隔離、集體隔離或接受衛生健康建議。(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