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社諮委促懲治疫情期間衍生犯罪
09/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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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社諮委促懲治疫情期間衍生犯罪

  中區社諮委、律師麥興業表示,近日在本澳發生多起網購口罩詐騙事件,抗疫期間亦有很多訊息是未經證實就在各大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有些訊息甚至引起恐慌。麥興業建議加重懲治在疫情期間以疫情為基礎衍生的犯罪,以達到阻嚇作用,維持社會穩定。

  麥興業表示,在全民抗疫期間,本澳仍發生多起與疫情相關的犯罪,在這個艱難時刻仍作出犯罪行為危害社會,顯示出其故意及不法程度不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來襲,各類型防疫物品需求量急增,特別是口罩,市面上供不應求。而近日在本澳發生多起網購口罩詐騙事件,截至上月29日,已有至少47人被騙而前往司法警察局報案,指在網上向私人訂購口罩並支付款項後遲遲未收到相關口罩,懷疑遭到詐騙。除網購口罩詐騙案,還出現居民身份證資料被盜用,用於購買保障供應澳門居民計劃的口罩。

  麥興業又提到,在抗疫足不出戶期間,他發現居民透過在互聯網及手機通訊軟件中互傳防疫訊息,當中很多訊息是未經證實就已經在各大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有些訊息甚至會令居民不安,引起恐慌。

  他表示,應該嚴懲在疫情期間涉及「發國難財」的犯罪行為人,不能以一般標準去處理,就如網購口罩詐騙事件,現行澳門《刑法典》針對詐騙罪最高刑罰處3年徒刑或科罰金,而根據以往經驗,一般只會科處徒刑暫緩執行或罰金,甚少見判處實際徒刑,但相比起國內廣州市對發布虛假訂購訊息等涉口罩詐騙的行為人,判處6個月至4年徒刑,並科處罰金。

  麥興業指針對疫情期間謠言廣泛傳播令居民恐慌不安的問題,其實第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中第31條的散布流言引起恐慌罪早已有規定,建議政府應該對此加強宣傳,增強市民勿傳播謠言,輕信謠言的意識,避免對社會造成恐慌。他亦建議政府應參考鄰近地區,修法或者立特別法,加重懲治在疫情期間以疫情為基礎衍生的犯罪,以達到阻嚇作用,維持社會穩定。建議政府進一步宣傳以提醒市民切勿因在疫情困難的環境下及一時貪念而作案觸犯法律,更要提醒市民在網購時要額外注意,盡量選擇合法商戶及善用保障口罩供應澳門居民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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