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表示,經屋申請人交申請表時,只須附同持有不動產的證明文件,不須提交不動產估價報告。(房屋局提供圖片)
特區政府宣布,延長2019年經濟房屋申請期至下月27日。(資料圖片)
「2019年經濟房屋」申請因新冠肺炎疫情中止超過一個月後,本月2日恢復辦理,申請期原定本月26日截止,但有意見認為應延長延長申請期限,特區政府昨(4)日宣布,延長「2019年經濟房屋」申請期一個月,至下(4)月27日截止。
特區政府昨(4)日刊登公報,修改開展取得經濟房屋獨立單位的一般性申請公告之部分內容,並公布延長申請期至4月27日,補交文件期則延長至5月25日。
毋須交不動產估價報告
根據2020年3月4日第10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房屋局公告,為了簡化申請手續,申請人在遞交申請表時,毋須附同不動產估價報告及放棄申請書,另外,附同的財務報告,亦毋須由會計師簽署。除上述內容外,申請人仍須按照2019年11月27日第48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房屋局公告,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經屋申請人在遞交申請表時,只須附同持有不動產的證明文件,不須提交不動產估價報告。倘申請人屬商業企業主只需提交載明:銷售收入及/或勞務收益;費用及成本;計稅前之損益;其他收益的財務報告,不須交由會計師簽署。另外,曾參加2013期多戶型經屋申請的家團或個人申請人,在遞交申請表時,毋須附同放棄該期申請。
三人或以上家團申請佔比最多
根據房屋局統計數據,截至昨(4)日,共收到申請表8,618份,其中6,685份已齊備申請文件,已齊備文件的申請家團中,一人家團佔37.8%,二人家團佔23.5%,三人或以上家團佔38.7%。申請人代表的年齡中,18-24歲佔8.2%,25-44歲佔60.2%,45-64歲佔26.8%,65歲以上4.8%。
為減少人群聚集和疾病傳播的風險,房屋局呼籲有意申請人士在遞交申請前,應透過網上預約https://booking.ihm.gov.mo,申請時亦須佩戴口罩,以及遞交健康聲明書。經濟房屋申請專題網頁http://www.ihm.gov.mo/zh/heapplication設有網上查詢服務,市民亦可選擇電郵he_application@ihm.gov.mo或致電28594875查詢。
2019年經濟房屋共有3,011個單位,位於新城填海區A區。申請由去年(2019年)11月27日開始,因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發展,為配合政府防疫工作需要,房屋局於1月30日起暫停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