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維權律師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案今日在北京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為浦志強「如實供述指控的犯罪事實,積極認罪悔罪」,決定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浦志強得知判決後,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
新華社今日報道判決結果,主審法官認為浦志強在2012年1月至2014年5月,利用多個微博賬號,先後八次發布多條微博,挑撥民族關係,煽動民族仇恨,共計被轉發2,500多次,「引發一些網民激烈的民族仇恨、民族對立情緒,有現實上的危害性,達到情節嚴重程度」,構成故意煽動民族仇恨的行為。
另外,浦志強自2011年以來,對社會事件先後四次發布侮辱性言論,造成網絡空間秩序混亂和惡劣社會影響,構成尋釁滋事罪。新華社稱蒲志強在庭審期間,認可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並多次向公眾及被害人真誠致歉,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不會上訴。
浦志強於2014年5月3日參加一場民間紀念「六四」事件25周年的研討活動,公開呼籲中國政府調查事件真相,並合理解決遺留問題,隨後在隔日晚間約11時被警方帶走,6月13日被宣布遭依法逮捕,關押12個月後於今年5月15日才被正式起訴。
本月14日此案正式公開審理,場外許多關心案件的中外人士及記者曾與警方發生推擠衝突。浦志強的代表律師莫少平強調,浦只是認錯,沒有認罪。他已於今日下午離開看守所,結束近一年七個月的關押生活。
浦志強是北京著名維權律師,曾實名舉報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所接案件多涉及公民權益,歷年來參與十多宗重大維權案件,也是推動勞教改革的主要推手,2013年曾獲內地網站「網易」頒發「英雄盛典」年度大獎。美國國務院在浦志強被捕一周年時發表聲明,呼籲中國釋放浦志強,並稱他是「勇敢的辯護律師,為中國實現法治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全世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