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社會融和計劃」(第一期)收入上限及發放金額
「2020年度社會融和計劃」(第一期)申請地點
社會工作局表示,「2020年社會融和計劃」第一期於明(2)日至3月20日期間接受申請,經過審核後,將於5月份向合資格家庭發放津貼。因應防疫需要,社會工作局調整是次計劃的申請方式,盡量減少人群聚集帶來的感染風險。
在申請方式方面,凡已獲批發放2019年度第二期「社會融和計劃」津貼之家庭,以及現正收取社會工作局定期援助的三類弱勢家庭,不需再次提出申請。對於沒有收取定期援助和新申請的三類弱勢家庭,可於本年3月2日至20日期間,前往社會工作局轄下社會工作中心辦理申請手續。申請表可於上述地點索取,或於www.ias.gov.mo下載。申請時需帶同申請表、申請人及家團成員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以及澳門幣銀行存摺副本等文件。(編輯:劉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