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審議《司法警察局》法案

委員認同授予司法警察局專屬職權
26/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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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認同授予司法警察局專屬職權

立法會一常會昨(25)日下午分析及討論《修改第5_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法案。( 林嘉欣攝 )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25)日下午分析及討論《修改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法案。會後,一常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會議就網絡安全犯罪行為、豁免公開秘密職務身分、新增廳及處的職能等問題進行討論,但由於有關法案條文未夠清晰,一常會在整理問題清單交予政府後,再約見政府代表列席會議解釋。

對於法案中建議授予司法警察局專屬職權以便進行調查犯罪行為,何潤生表示,條文新增了「與資訊及網絡安全有關的犯罪」內容,但去年也通過了《網絡安全法》,委員會質疑兩者或會有衝突,並且政府需解釋甚麼是網絡安全犯罪,網絡定義以及資訊是否已經涵蓋網絡等問題。

建議賦予司警局查閱資料權力

法案亦建議以資料互聯的方式,賦予司警局查閱資料的權力。何潤生稱,由於之前所採用的程序是司警局申請,個資辦審理後才能取得資料,政府需解釋資料互聯的具體操作方式,究竟是一個單向處理或是雙向處理。

另外,法案建議豁免公開負責秘密職務的身分,提出「在特區公報公布的與司警局工作人員有關的行為,經適當說明理由的例外情況下,行政長官可豁免其公布。」一常會認為條文過於空泛,無說明涉及哪些人,涉及哪些行為。

退休警員申報後可攜自衛槍

此外,一常會亦討論到有關人員退休後,不論是否持有槍械准照,都可保留使用及攜帶自衛槍權利,但必須要申報。一常會關注日後是否需要加入限制條款,例如定期檢查槍械、有關人員是否有適合的心理質素、心智上是否要繼續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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