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導致文化社團的活動取消。文化局表示,當局的「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設有就不可抗力情況(如颱風、疫症等)的豁免機制,如已獲局方資助的活動項目,社團可在遞交報告時註明受疫情影響取消活動,並提交已產生的支出費用單據副本。
社團只需在活動取消後30天內向文化局遞交活動報告,註明理由並作出合理解釋,同時提交已產生支出費用的單據副本,經審核證明資料及單據符合文化局之資助範圍,該資助項目將予以保留,所產生的費用將按原資助程序,在已獲批准的資助金額範圍內予以報銷。
當局表示,社團可透過電郵提交更改活動內容申請或遞交報告,毋須親臨辦理。
(編輯: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