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經濟局公布委託澳門通協助處理3,000元電子消費券服務後,在坊間引起不少討論。澳門通今(16)日正式發聲明,表示將會承擔所有印製實體卡及相關行政費用,不會向特區政府收取任何費用;亦承諾不會收取商戶收款機具之安裝費、按金及租賃費,還會推出方案回贈全數電子消費券交易手續費用。
至於電子消費券的實名登記過程中,有關個人資料均由金融管理局進行管理,澳門通不會存有該等登記資料。
在推出方案回贈全數電子消費券交易手續費用方面,澳門通表示,將另增撥資金投入相關方案,包括推出優惠方案刺激消費者二次消費、向商戶提供現金回贈等,加快民生經濟復甦。
澳門通指,有關電子消費券的執行細節有待政府在法定程序後公布。屆時電子消費券可用於本地餐飲、零售、生活百貨等超過1,3000個澳門通卡應用點。
(編輯: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