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配合特區政府防疫工作,不少食肆餐廳休業或加強了外送服務;消費者外出用餐機會減少,較常在家煮食;故此市政署提醒,市民採購食材時須留意食品的食用期限或保質期,並按實際需求及家中雪櫃容量,合理採購,避免囤過多食品,吃不完除造成浪費,亦容易變壞或過期;同時遵守生熟分開及優先使用食用期限較近的食品等食安原則,避免交叉污染或變壞,保障食用安全。
市政署指,新鮮易腐的食品應存放在雪櫃,常溫貯存食品如罐頭、米、油等應存放在陰涼通風處;使用雪櫃時,按食材種類妥善包好,並遵從「上熟下生」原則分開存放;雪櫃冷藏格溫度應保持在5℃以下,冷凍格保持在-18℃以下,確保冷空氣循環;並定期溶雪及清洗雪櫃。
另外,煮食時,應按照「先入先出」的食安原則,優先使用食用期限較近的食品;並以正確的方法解凍肉類等食材,避免長時間置於室溫〈5℃至60℃屬危險溫度帶〉而孳生細菌;同時確保食品徹底煮熟方可進食。
當局又編製有關「溫度與時間控制的衛生指引」及「解凍食品指引」,以及相關「如何正確使用雪櫃」食安科普知識,業界或市民可透過登入食安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或透過下載食安資訊手機應用程式瀏覽相關資訊。 (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