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6日發布公告,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措施。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6日發布公告,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約750億美元進口商品的加徵關稅措施,自下月14日下午1時01分起,去年9月1日起已加徵10%關稅的商品,加徵稅率調整為5%;已加徵5%關稅的商品,加徵稅率調整為2.5%。
委員會指,上述措施為了促進中美經貿關係健康穩定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所作決定。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對美加徵關稅措施繼續按規定執行。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繼續開展。中方希望,雙方能夠遵守協議約定,努力落實好協定相關內容,增強市場信心,推動雙邊經貿關係發展,促進世界經濟增長。(編輯:梁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