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表示,於2月3日至7日五個工作日期間,刑事訴訟辦事處以輪值方式保持正常運作,其間,2月3日、5日及7日的上午9時至中午1時對外處理緊急案件,保證刑事偵查程序依法正常進行。
同時,檢察院駐三級法院辦事處以輪值方式開展工作,位於殷皇子大馬路澳門廣場三樓的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的法律諮詢以電話預約方式保障運作,市民如有需要,可致電28557714預約諮詢服務;檢察長辦公室將以輪值方式提供正常服務,確保對檢察院訴訟程序的支持。
此外,上述期間,原定在各辦事處進行的非緊急性質的錄取口供、聲明等訴訟措施將更改日期,檢察院將向當事人作出通知並另行擇日進行。(編輯:劉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