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今(26)日發布防疫通告,規定市民即日起在公共場必須佩戴口罩,各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應予以提醒,並向未佩戴者作出勸阻。不聽勸阻者將被《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處罰;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犯罪者,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及追究刑事責任。
省衞健委亦發布防疫指引,對普通家庭、公共交通工具、大中小學、畜禽養殖等提出不同建議。在普通家庭方面,避免到通風不良的公共場所,外出時建議戴口罩,與別人談話應保持1米距離;公共交通工具方面,司機和乘務人員要戴一次性口罩,並在上車位置提供口罩;學校方面,如需到公共上課場所,如音樂室、舞蹈室等,學生入內前須先消毒;畜禽養殖方面,不可購進或銷售來源不明、非法捕獲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截至下午3時許,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累計達到98宗,其中深圳27宗,廣州14宗,珠海10宗,暫無死亡個案。(編輯:麥敏楨)